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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寫這段感情歷史,當成給自己存檔的檔案記錄吧。再不寫,年齡增長,記憶力恐怕就衰退了。這段也同步發表在我的FACEBOOK上面。

最近聽了那首老歌翻唱的--告別,整個人的思緒被拉到三十年前的那段往事。那段不堪回首,卻又常常在夜裡忽然會想起的往事。

1979年,我是一個獨自到異鄉求學的孩子,那年我才16歲--國中畢業的第二年。因為考不上家鄉裡的明星高中,我遠涉山水到這個雨港來念書,因為我的分數只能達到這所學校錄取的標準。這是一所陰盛陽衰的商業類專科學校,但是,我班上是全校男生比例最高的一班,幾乎跟女同學是一比一。

一年級的時候,學校強迫除了當地學生以外全部都要住校。宿舍是八個人一間,床鋪都在半空中,底下是衣櫃跟書桌。那個時候,我是所謂的乖孩子(女同學在畢業時給我下的評語就是,我在一年級時是乖孩子)。

他,座號在我的前面一號,住我隔壁縣市,國中念的是當地最好的私立學校,卻是不折不扣的壞小孩(就是傳統眼中的壞小孩,愛打架)。住校不到一個月,他已經是我們一年級男生宿舍的頭頭。

本來我們是兩條平行線,宿舍房間不同(雖然在隔壁),我當時又還在思鄉,每天望著雨港的山,總以為看穿那座山,就能看到自己的家。而他早就是一群人中的領袖級人物。只是,該來的總是會來。

他有時候也會到我們這間寢室聊天,久了,慢慢發現我們兩個的共同點:英語很差,數學很好。這兩科都是我們兩人考試都不用特別念書的科目,因為一科沒救了、另一科靠實力就輕易過關。加上,同樣是所謂南部來的小孩,兩人是全班家住的最南端的兩人。只是,他很少回家,而我,卻慢慢的學會不思念家,有時候還有基隆的同學帶我去他家裡作客。

不知道為什麼,兩個個性極端的人卻越來越有話聊。該來的真的總是要來。有一天晚上,他突然跑到我的床上,說要跟我聊天,然後,兩個就擠著一張床。漸漸的,同學都睡著了,不知道為什麼,就聊到了打手槍。這大概是所有同志遇到異難忘的最經典的戲碼吧!接著的劇情當然就是我幫他.....一直到激情完畢,他跳下床趁黑跑回他的床上睡覺為止。

從此,我的人生轉了一個彎。

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別人的身體,雖然在國中時期,我就已經知道,我喜歡看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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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沙拉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